小学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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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小学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桃元小学教师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2

麦田九年制学校晨午检工作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及午餐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及因病缺勤缺课学生情况登记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做好检查并记录,安全负责人如实填写汇总表。每日于7:20及12:50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午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20__年9月

范文4:学校传染病预防晨(午)检制度学校传染病预防晨(午)检制度1、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校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2、晨检、午检工作由学校校医室罗向荣老师、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患病学生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3、晨检、午检时间为早晨8:00及中午2:30,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检查。

4、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摸:感觉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看:观察学生面色等精神状态,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

5、晨检、午检人员发现有疑似患病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员或校领导报告,学校卫生员或校领导经过复检决定是否允许可疑者入校。

6、晨检、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7、晨检、午检后,学校卫生员应将晨检、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

8、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停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9、学校校医室负责每天晨检、午检记录的汇总工作。校长负责每天晨检、午检汇总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10、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在疫情流行时,按上级要求每天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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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班级里保证经常具备几支体温计,供学生测量体温使用。晨午检时间,班主任一定要亲自过问寻查,班级内有无因病缺席的同学,缺席的同学一定要联系他的家长,弄清楚到底患的是什么病。学生在家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

观察询问每位同学的身体状况,有同学感觉不舒服,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出皮疹、出水痘、两腮疼痛肿大、腹泻等传染病症状时,为其测量体温,如果同学出现发热(体温≥37.5℃)(≥38℃),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校医重新为其测量体温,做好登记,然后离校,去医院就医。

晨午检时,班主任要把班级当时因病缺席和在校发热学生的情况填在《中小学生晨检记录表》上或通过电子信箱或电话报告学校,在规定时间之前必须报到学校,填写《中小学生晨检记录表》时,一定要写清报告时间、班级、有无缺席者、患者姓名、病名、有无发热者、发热者的姓名和体温度数、患病日期、患者联系电话(尽量多部电话)、

家庭现住址、填报者,最后班主任要签名,班级没有情况的也要写上无,进行零报告,证明你班做了晨午检,填写的时候一定要规范全面,不要落项,一定要班主任自己签名,不能让班长代签,班主任自己签名证明班主任已经亲手进行了晨午检。班主任决不能把晨午检工作只交给班长而不去过问。晨午检工作千万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落实到位,班主任要认真对待,亲手去抓,看到晨午检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晨午检,就能够及早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早隔离,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至于大面积流行蔓延。

二、班主任老师对因病没来上学的同学要随时与之联系,追踪该学生的患病情况,如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早向医务室报告,返校时也要持医院诊断证明。

三、病愈返校规定

痊愈返校时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先到学校,交诊断证明,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后才能回班级。

对发热同学返校的要求:按照疾控规定,发热超过38度(含38度)的同学,自发热之日起7天后(第八天)才能返回医务室测体温、登记,(交诊断证明),最后才能回班,请班主任老师把住关。

四、做到早发现(随时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 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请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 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 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6

根据我多年从事民办学校领导工作的经验、体会,我认为民办学校教师的管理策略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

教师工作时间和空间的非限制性,决定了教师工作环境的非限制性。教师的学习提高、搜集材料、教育科研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延续,都不是仅在办公室所能完成的。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显然已经不适宜再以传统的“坐班制”来管理教师。只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建立规范而又较为宽松的考勤制度、王作规则,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才能最大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正如马克思所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对教师工作时间与心理空间如果“抠”得过死,必将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张扬。

2、在情感上,多给教师一些投入。

学校管理者领导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总会产生一种情感联系。“以人为本”管理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情感管理。现代化的管理是具有高度水平的柔性管理,即利用非权力的影响力对人们产生潜在的说服力,从而去转变他们的行动。

民办学校的教师都是从众多应聘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很多人在原学校担任过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有其独到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资历。对这样一个群体,学校管理者首先要特别注意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作同事,当作朋友,放下架子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

在这个群体中,大部分教师都有很强的进取心。学校的管理者要从情感上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并注意给他们创造发展的机会。只要建立一个好的情感平台,大家就能“工作上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理解,心理上互相依赖,行动上频繁往来”。今天教师的工作仍然是奉献大干索取的工作,尤其在民办学校,大部分教师都在超负荷“运行”。这更要求校长在管理中要多一些情感投入,来弥补他们物质待遇上的不足。

3、让教师得到真正的公平。

尽管职务、学历、年龄、性格等方面有差异,但是教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学校管理者在教师管理中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而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努力维护这种积极性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学校在管理中既要看教师的工作结果,更要看教师的王作过程,注意及时肯定每位教师在工作中的点滴成绩,使管理者的激励行为在公平、合理的轨道上及时得到强化。

任何一所学校教师的修养水平及业务能力都是有差异的,民办学校也不例外。学校管理者的任务就是培训和发展每一位教师的素质与能力,使每位教师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为此,学校管理者要首先承认教师的差异。一般来说,学校管理者往往更会赏识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而另眼看待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其实,优秀教师也有不足之处,而一时显得能力较弱的教师也有他们的闪光之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人,也不存在绝对无能的人。学校管理者要确定这样的原则:容人之短,用其所长;多尊重,少伤害,还要注意避嫌亲疏。一般来说,管理者与骨干教师在一起参加学术活动较多,而与一般教师接触相对较少,自然容易形成情感上、关系上的亲疏,所以学校的管理者要特别注意掌握公平原则,竭力保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教师。

4、给教师一个沟通顺畅的人际环境。

学校的人际沟通主要有管理者与教师的上下沟通,不同学科教师的平行沟通。学校管理者要深入到教师中间,了解听取意见,发现教师日常教学中的好人好事及困难疾苦,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通过沟通让广大教师知道管理者想做什么、做了什么,使广大教师体会到管理者许多工作中的苦衷。平行沟通是让广大教师相互了解彼此的王作特点、困难及取得的成绩,这有利于消除教师由于学科、年级段工作的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隔膜,这样的沟通有利于教师在提职、考核、晋升工资时的期望值和实现值的平衡,提高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教师之间凝聚力的增强,从而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效能。

5、给教师营造一种心理舒畅的氛围。

如果说把管理建立在教师需要的基础上是为了激发教师内在动力的话,那么管理中营造一种令教师心情舒畅的氛围则是为了保证教师创造性得以发挥,并持续地得以发挥。一个学校如果没有一种好的氛围,制度会走样,情感会变味。可以这样说,不良的氛围,是任何一所学校内耗的根源。所以,管理者要在学校营造出一种好的氛围,其意义和作用非同小可。

那么,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呢?笔者认为,一是要扫除工作中的恶性竞争。管理者在鼓励教师正当竞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竞争进行正确引导,要用各种方式提醒大家,竞争是为了学校的进步,是为了大家的共同成功,而不是为成就一部分人,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是要竭力防止出现拉帮结派现象,而努力建立一种公正平等的团结互助之风。

三是要扫除吃吃喝喝、“你好我好”的油滑世故之风,建立严肃认真的人际关系。只有这样,才可能营造一种敬业、和谐、人人心情舒畅的氛围。

6、请教师参与管理,使他们投入情感,产生心理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个人对集体的一种态度。它既表现为个体对集体的关注,也表现为情感上的交融。实现管理目标不仅是领导者的事,更重要的是全体教职工的事。所以,制定学校管理目标必须要有教师的参与,使教师在参与制定目标的过程中受到激励,使管理目标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有助于教师主人翁精神的形成。通过广大教师的参与可以促使教师以做好学校工作为己任,自觉自愿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通过参与认同,可以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愉快的心理和相互推动的力量。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7

一、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二、保持美术室清洁卫生,每次课后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爱惜美术室的财物,不在美术室墙壁及工作台面上乱写乱划,物品或工具轻拿轻放;未经许可不得将美术室的各种器材带出美术室;

四、进入美术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五、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造册,一学期一清理,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如有丢失、损坏要责任到人;

六、对所有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对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情况作出说明;

七、美术室管理人员不得将美术室钥匙外借(含学生),发现未经过学校同意钥匙外借一次罚款30元。不得将食品带进美术室,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原价的1—3倍赔偿。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及午餐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及因病缺勤缺课学生情况登记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及因病缺勤缺课学生情况登记表签字后交教导处检查,安全负责人如实填写汇总表。每日于8:30及12:30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午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20__年2月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9

一、两周一次理论学习(单周),每周一次文化知识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

三、自学要有自学笔记,无自学笔记者扣按考核细则扣分。

四、结合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技术的学习,会制作课件,能够运用远程教育系统的设备课、上课。按考核细则加分。

五、学习要有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六、不定期对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进行审查。

七、每学期上交的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经验、总结等材料按等级加分。所属材料不真实不各分(如网上下载)。

小学教师上课制度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小学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小学教师备课制度

1、认真拟定计划:学期初,应通读一遍教材,仔细拟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安排好教学进度。

2、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教学内容和阅读有关参考资料,进行备课。

3、备课时要做到六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手段;备板书和语言。

4、在备课中体现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并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教师中交流。

5、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有梯度,举一反三。

6、作业科学,适量。

7、能客观地分析得失,有得力的补救措施,认真写出教学反思。认真进行二次备课,针对性强,适合本班学生实际,体现个人的教学 风格。

8、教师每月上交一编自己整合的优秀教案

小学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要实现教师间智慧资源的共享,要保证有效利用,专门研究教学,组织学习,交流体会。

2、保证集体备课时间。每周一次。教师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备课时不做无关的事,认真记录,集体备课记录要及时准确。

3、每次集体备课之前,教师都要充分准备,查阅相关资料,备课时确定知识点,重点、难点及教学流程大致思路。尤其点拨出教学中易出现的问题。发挥有经验教师的作用。

4、集体备课形式要有突破创新。可采用说课、空讲、微格教学等方式解决典型课例。

5、教案形成要切实进行两个回合的研究。人人出点子,想创意,力求教案精巧、操作性强。教案书写要求规范、整洁、美观,或者用A4纸打印。

6、集体备课时要互相交流与教学有关的参考资料。比较和学科密切联系的内容,借鉴吸纳,丰富本学科。

7、每次集体备课至少利用20分钟进行教后反思交流。教师讨论时要以新课标理念为依据,把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

8、集体备课时要共同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单元计划、统一教学进度、作业要求,明确不同课型思路。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作息时间表,实行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准代签。早上、中午提前5分钟到校。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上下课(包括候课)、开会和学习等,不准迟到早退。否则,按教师考核细则扣分。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请小假的时间累计计算,每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请小时假累计8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漏岗4次为旷勤一天;签到后离校教师按漏岗处理,

3、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婚伤假、计生产假等还需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公伤假、出差时间按出勤计算。

4、学校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考勤月报表,于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学校考勤员。学校考勤人员汇总后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学校的存档工作。

5、学校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对抽查时既不在岗,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小学教师培训制度

1、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发展预[案,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

2、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理论和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

3、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4、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5、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小学教研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个课题组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及本组与的研究课题制订好课题研究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根据本组的研究课题确立自己研究的小课题。学期末写出小课题研究论文。

4、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7、 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校地址: 。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七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第八条 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 人:由 组成,其中 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 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 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 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 员:段小霞、 唐小云、周燕、马水文 谭秋萍 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 、早晚自习辅导教师 、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反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访。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 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 、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大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 讲究卫生,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六、本细则从二0xx年三月起执行。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保持教师队伍稳定,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2年内不予晋升工资、不予晋升职称;对连续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请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县直学校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工资;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学校当月考勤结果和工资花名册在下月1日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三)禁止中小学教师不经过批准在外兼课。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进修。教师脱产进修须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脱产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回原单位上岗,否则以擅自离岗和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并偿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培养、管理费用。

(九)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擅自离岗论处,给予除名处理,其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转档案材料,须偿还培养费及管理费。

三、教师流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教师。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须调配解决的,在县政府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和不同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课,每节课都要写出教案。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教案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要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教案,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组织每月检查。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教案。

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的总要求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做到:加强基础,反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对比、推理、判断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通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要求学生必须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意义,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情况。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从双基、能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用不同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 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帮助和教育。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如:提问、板演、小测验、单元练习等。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间进行的两次大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能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每门学科应根据大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情况。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覆盖面要大,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反馈考试情况。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3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区、旗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班主任( 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二、晨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检(常规)和(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家长及时带学生到旗医院就诊。

1、常规每日晨检,实行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卫生办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卫生办公室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统计并报告学校卫生办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送旗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奋斗小学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时晨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其到医务室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

8、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10、行政值周领导督促各班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1、安全办公室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2、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小卖部、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13、教导处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检工作;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5、安全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

16、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4

ⅩⅩ小学学生晨午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二、晨午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午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

1、橙色:常规每日晨午检,各班级必须切实开展并做好晨午检记录;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室,也可报分管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未报告视为报告正常状态)。

2、红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午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以便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非正常状态而没有报告,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常规晨午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统计,没有异常情况的,每两个星期一次将晨午表将到学校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如学生出现特殊症状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值班室并送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鲁甸县第一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或请假时,晨午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

8、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10、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必须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ⅩⅩ小学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

20__年3月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5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晨检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晨检制度,让学生做到健康上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修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晨会课任课老师负责在上课前对每位学生进行身体一般状况的询问检查。如有学生发生不良身体状况如发热、红眼睛、水痘等要及时报告卫生室。

(二)、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如有因传染性病缺课,要将情况报告卫生室,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各班卫生委员负责每天的班内因病缺课的统计,如有发热、红眼睛、水痘等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卫生室。

(四)、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课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六)、卫生室对因病缺课报告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美术教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

二、学生要在教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教室,按次序入座,不得私自更换,不得挪用座位。

三、进入美术室后,不许大声喧哗,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四、爱护室内公物,损坏赔偿。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搬动美术教学设备用品。如因违反纪律造成人为损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五、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好所有的工具,确保工具齐全,并组织学生清洁教室,关好门窗。

六、室内器材一般不得外借,确须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器材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美术室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