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文明交通演讲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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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文明交通演讲稿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遵纪守法文明交通演讲稿(精选3篇)

大家好!

我是来自机场路中学的黄婷,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遵守交通规则,珍视生命”。

小时候,我们的老师和爸爸妈妈就开始教育我们:“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也许很多人现在还记得这几句顺口溜,但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同学们,我们每天上放学都会和交通“打交道”。杭州是个大城市,有车一族当然是不计其数,它们每天穿梭在大街上。在给他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交通安全也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就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闯红灯。这些往往是一些素质低下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生命的价值,他们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还有一些司机(当然,我指的是少数司机)在斑马线前还是不能做到“礼让三分”。有一次,我还看见有两个人在路边打起了羽毛球,这些人没有一点安全意识。还有一个例子:有几个小伙子,喝完酒后来了兴致,竟然和同伴们在马路上玩起了“漂移”,他们根本就不珍视生命!

现在的交通是这样的。但是,作为行人的我们,也“毫不逊色”!谁说“闯红灯”是司机的特权,行人也闯红灯!当然,这可害苦了我们的交警叔叔,他们不管严寒酷暑,都坚守岗位,他们是好样的!我们应该学习他们!

行人们,司机们,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视生命。这是我们永远要坚持的信念!

爱心和责任的成长。

遵纪守法文明交通演讲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叫凌梓淇,是五年级四班的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宝贵生命”。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据统计,我国在___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死亡人数世界第一。目前在我国,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杀手”,亦是我们中小学生的“第一杀手”。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无法消除的精神伤害。所以,为了保障每个人的生命,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国家的安全,对广大人民尤其儿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已成为当代教育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面对如此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但还是有些人因贪一时之快而冲红灯;有些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没看清楚两边有没有车驶过来,就匆匆忙忙过马路了;有些人骑飞车、横穿马路、拦截车辆;还有些人在马路上乱跑、玩耍。这些都是常见的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交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这些人身上,所以大家必须改掉这个坏习惯,加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在日常生活,大家要注意遵守如下几条常见的交通规则:第一,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看清楚两边有没有车驶过来,不要冲红灯。平时,在我上学的时候,看见有一些同学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有的没有走斑马线,就在马路中间只直走到对面,还冲红灯呢,有时甚至出现惊心动魄的场面,真是险象还生。第二,走路时要走人行道,不要走入机动车道。第三,不可以在马路上骑飞车、横穿马路、拦截车辆。第四,不可以在机动车道追逐、玩耍。有一天,我就是看见了这样的情况。一对小朋友在机动车道你追我赶,差一点儿被一辆货车撞到,真是有惊无险。除了做到以上几点,学校也应该多组织些交通安全知识的活动,加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

同学们,要珍惜生命,就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遵纪守法文明交通演讲稿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