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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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3月9日,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建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曾辉等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全体人员,冷水滩区、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股和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精选4篇)

座谈会上,俞建林介绍了近年来市食药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充分肯定了市食药监局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对食品药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面临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对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和建议。冷水滩区、零陵区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以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结合工作实践,围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在认真听取了各参会人员的发言后,俞建林表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的重要性,强化应诉意识,提高应诉能力,建立与司法机关交流沟通机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同时,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 篇2

昨日,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会议总结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成绩,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应诉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副市长阎武出席会议。广州、深圳、中山、湛江、珠海等市做经验交流发言。

20xx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共23808件,比同期全省行政诉讼案件的15599件高出8209件。与20xx年的3456件相比,十五年间增长了近6倍,案件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位。

王学成指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制度的优越性,强化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职责,要切实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上,珠海介绍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情况及其成效。据了解,珠海行政复议改革于20xx年12月正式启动。三年来,更多的行政争议首先选择并根本上通过行政复议得到解决。市政府受理的案件量连年增长,年均增长30%。全市复议案件年均600件,而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年均186件。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比例一直控制在低位,仅占全部案件的14.4%,超过八成的行政争议通过复议得到有效解决。“大量行政争议通过复议渠道解决,减轻了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应诉、应访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公安机关的复议权已明确收归市政府行使,这意味着全市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将实现统一集中审理。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 篇3

12月4日,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在浙江舟山召开,会议总结表彰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强调,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开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梁黎明致辞

胡存智表示,党的xx大就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征地过程中的补偿安置、矿业权治理整顿过程中的矿业权处置及《物权法》实施后的产权处置等纠纷大量存在,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甚至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更加重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

胡存智强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要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创新,加大对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夯实行政复议机构,完善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会议发言中充分肯定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8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典型发言。会议代表们还对《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研讨。

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局)主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人、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 篇4

12月15日~16日,国土资源部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专题座谈会,集中研讨《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针对国土资源投诉举报类复议案件处理思路和标准进行交流。

据介绍,去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群众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为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并将制定《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和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纳入今年部立法计划。

与会人员认为,国土资源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国务院各部委中走在前列,也是第一个专门制定行政应诉部门规章的部委。通过制定行政应诉规定、修改行政复议规定将各项法律规定规范化、具体化很有必要,这是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成果。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考虑地区差异性,兼顾现实性与可行性,按照内外有别、适度规范的原则进行修改,更好地发挥制度对规范和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约束和激励作用。

会议提出,审理举报投诉类复议案件主要看举报人与举报事项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以及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查处案件的法定职责。只有对于自己的利益而非公共利益寻求救济的投诉举报(履职申请)才能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范围,对于向明显无管辖职责的行政机关举报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层级监督职责的举报,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