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解协议书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于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未发的xx年5、6月份工资、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员工调解协议书模板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用工单位: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10:57左右,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外派从事销售工作时,乘坐的车辆在G65出城方向发生车祸,导致其左手、头部、鼻部受伤,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治疗。
_________年3月21日经重庆大渡口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上次性处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____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份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3370=30330.00元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616=22464元
(三)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7*8=56元
(四)伤残鉴定费:400元
二、实际用人单位支付部份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5616=50544元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3*3500=10500元
(三)就医交通费:350元
(四)生活津贴:3600元
以上待遇重庆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份待基金下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应由乙方支付的_________元,签订协议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收款证明,具体以收款证明为准。
三、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含所享有的程序性权利:仲裁、诉讼)。
五、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实际收到本协议相应赔偿款后,乙方同意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其他相关方以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民事赔偿或其他补充赔偿的权利,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以及相关方相应人员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都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非常熟悉的基础上签订的,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愿意自觉遵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调解机构一份。自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按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调解协议书模板 篇3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调解事由:___________
乙方在没跟甲方协商下,利用塑料水管从归显(水源地名)进行引水,甲方想阻拦乙方,但没跟乡村两级反映过,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节,甲乙双方从而发生争议。现经乡驻村工作小组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照价赔偿乙方的塑料水管。
二、甲乙双方共同利用塑料水管从归显水源处引水到水沟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个小水池,甲乙双方再从小水池进行引水,双方的水管必须保持同一高度,乙方必须在自家安装自动水塔。
三、乙方在每年的阳历3月至9月份期间,只能作为家庭饮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养鱼等),更不能浪费水。
四、乙方引来的水只允许两家饮用。
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乡政府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