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施工通用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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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通用16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电力电缆施工所用配套工具设备,配合乙方于租赁期间的使用技术和操作指导。

二、租用设备及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

1.电缆输送机_____套,含__________。

2.牵引机_____套,含______________。

3.直滑车_____个。

4.环型滑车_____个。

5.转弯滑车_____个。

6.电缆托架_____套,含_______________。

7.总控箱____个,含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计划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订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日内,重新签合同。

四、租用费用:总计金额:¥_____元(人民币:___万元正)。

五、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如上所示的机具设备,并且保证所有机具设备运行良好。在租用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务必爱护机具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不可私自折卸,如有严重损坏机具设备的按维修价格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所租设备。

六、结算方式: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确定的租赁费用。如需续租,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计。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承租方、出租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就 基站机房土建施工事宜,双方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把整个土建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内容:

1、按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

2、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

3、建筑物四周散水外1米的场地平整。

三、承包的总价款:1、甲方采取一次性包死的方式,总价为 元。(大写: );2、该价款包括施工班组简易人身保险。

四、付款方式:

1、开工前付仟元。

2、基础大脚完成后付

3、地梁完成后付仟元。

4、柱及砌砖完成后付

5、主体封顶后付仟元。

6、装修完成后付仟元。

7、余款待工程竣工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

1、自工开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开工期为月

3、乙方每提前壹天,甲方奖励反之,罚款元。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两套;

2、甲方负责施工用的建筑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3、甲方负责把施工用的水、电架设至施工现场;

4、施工的关键部位及技术要求较高的部分,甲方应派专人指导。

5、甲方保证进度款的支付;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指挥;

2、乙方负责施工用的模板、支撑、小型设备、铁钉;

3、乙方负责砼部分的养护;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则按已完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第四条相应款项付给,并罚违约金壹仟元。

5、乙方需按现行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如因施工而出现的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损失的金额,甲方有权从承包总价中扣除。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全合同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须委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核实确认工程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乙方自检合同后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交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乙方委派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特定的期限处理,费用自负。

乙方在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向电管部门办理验收,报批,备案等所有用电手续,及时接火通电,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到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 小时。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9000元,余下1000元留作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第六条: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1、乙方设置专职安全员。

2、安全施工。乙方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程规程》,按《大修、基建、更改工程组织、技术、安全三大措施》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违约,乙方延期开工或者延期竣工后,按延期每日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工程保修和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保修期为 年,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及更换,保修金1000元,自工程交付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4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在工程施工过程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兹定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工程地点:山西雁门关风电场(山西省代县胡家滩)

2、施工形式:山西雁门关风电场钢筋工程项目的钢筋制作、运输(甲方提供车辆,乙方负责装缷)、绑扎、钢筋焊接等等。

3、如钢筋不到位,造成工人停工,那么工人的工资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小工150元、大工250元)。

4、拉料到不了基础坑(因造成挷扎停工,甲方负全部工资)。

5、因停电或者是机具坏、村民阻拦,种种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后果由甲方承担。

6、因甲方各方面条件不具备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能承担任何责任。

7、工程基础坑完成一个按图纸预结算(付款80%)。

8、乙方的人身保险由甲方全部负责。

9、施工管理: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安排,乙方劳务人员不得在工地烧液化气炉、电炉、电热棒、电饭堡和吸烟,若发现使用者均没收并按项目部罚款条例直接罚分包负责人。

10、此合同涂改、撕改、违约,此合同不生效,以劳动法为主。

11、工程完工后,甲方全部付款。

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

(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2)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包括基槽土方开挖及转运、基础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及抗肩、管道敷设安装、砼管箍、回填细砂、分层浇水灌实、分层回填素土)。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

(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如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计算),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其中砼化粪池按独立费),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材料,甲方将有权终止使用,其材料价打折处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

5、本工程所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实验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其它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的《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指定地点价格,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为《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甲供材料价格及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减定额预算价,不另计取运杂费、采保费。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工程造价:根据乙方工程预算报价514.37万元,经初审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叁百万元(3000000.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期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建安发票。

3、乙方进场施工10日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造价的30%;工程施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价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负责协调、办理新沂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代表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甲方、监理或质监、安监部门发出停工通知,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罚款20xx元(罚款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安全责任。

六、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后一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仟分之一计算工程延期罚款(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工程延期罚款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开工前提供施工区域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3套,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编制交底会审纪要发送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场地经乙方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乙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场地的处理及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接电、接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3、接甲方开工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进行施工,并积极参与设计图纸交底,图纸交底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计提出。

4、主干道施工时将影响到其它单位材料运输时必提前2天通知各协作(合作)施工单位.

八、其他

1、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实体任何异于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均视同违约,除扣除相应的工程造价外,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设计变更事项或工程签证终了一周内办理含签证造价在内的签证手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和签证的原因;以及做法、规格和数量、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完成的时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签证时间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再计价。甲方任何仅以个人名义签署的签证,乙方将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任何签证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存在瑕疵、违背市场行情或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更正。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工程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并及时办理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完整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竣工结算及时报送甲方。竣工结算由甲方审核后送有关造价事务所审计,甲方在接到完整竣工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审计完毕,乙方竣工决算审计核减率10%以上和核增额收取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与民工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事件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进一步作出处罚或直至终止合同。

4、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设有专人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质量问题,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在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依法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6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7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xx年12月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xx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xx年 月 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元由内方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后附:1、20xx年12月16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xx年12月20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xx年 月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该村鱼池承包给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甲方鱼池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发包的鱼池合法有效。

第二条 鱼池的坐落、面积。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鱼池位于莫旗汉古尔河镇三合村二组东北角。

2、发包鱼池面积共 平方米。

第三条 发包期限、用途

1、该鱼池承包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鱼池仅作为 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鱼池,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一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继续发包该鱼池时,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鱼池每年租金为 元。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鱼池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一次性缴费,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鱼池的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该鱼池。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鱼池。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鱼池转包、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扩建该鱼池;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就 的所有钢筋工的工作内容,委托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原则上包工不包料,但必须包括钢筋制作的机械设备,钢筋闪光对焊设备、钢筋调直拉伸设备、以及各种配套的电焊条、扎丝、机械设备所要用的润滑油和粉等,一句话就是,除了钢筋原料部包括外,其他围绕着钢筋制作、绑扎所要用机械设备、工具用具、零星材料均要乙方负责。

二、钢筋承包内容:按照施工图纸的内容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钢筋的制作,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配料单,(乙方必须配置二份料单,一份为施工料单、一份为决算料单)。钢筋的制作、调直、焊接、钢筋的绑扎、预埋铁件、预留插筋及浇注砼时的护筋等,并要负责与相关部门核对料单。

三、钢筋制作绑扎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进行配料(料单必须提前10天提交施工和决算各一份给甲方),科学合理地配料,遵守操作规程,合理地用料,减少浪费,按照料单进行制作;按照施工图纸和料单来绑扎,每层楼面钢筋绑扎后必须清理所有杂物,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行钢筋代换,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按工程造价的1-2倍予以罚款,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合理的使用材料,减少浪费,该焊接的就要焊接,若发现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浪费的原材料价格的1-5倍予以罚款。

四、承包单价:每吨按照380元计算,工程量按审核后的决算料单计算,开始结账暂按施工料单预结,计时工以签证为准,按60元/工日。

五、工资结付方式:1)工作量必须以浇注好砼为准,浇注完才能结算;2)第一期工程的正负零及以下部分工作量款,按实计算后暂扣十万元以作保证金,剩余部分按正常发放;3)第一期工程的正负零以上部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结算上月完成工作量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保证金;4)第二期工程按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结算上月完成工作量的90%;50第二期工程完成到了工作量的70%

六、工期:每月每层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如是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推迟,每延期一天罚款300元,不要求提前。

七、乙方人员进场后要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施工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员有权对乙方罚款或开除出场。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生上述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或开除出场。

2、乙方的人员在现场内不得偷窃,一经发现,轻者罚款500元,重者送交公安。

3、乙方的人员不得在楼面上大便,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且还要清除掉大便,如不清除者,再加罚款300元,乙方的人员发现其他班组的人在楼面上大便,证据确实上报,可得罚款的80%作为奖金。

八、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班组长应对本班民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周边安全防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提出。

1、乙方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30元,如一个人同时不戴安全帽和穿拖鞋,视一人二次罚款。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九、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并且每天要在现场指挥,不在现场者每天罚款100元。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0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县政府20xx年4月份县长办公会议记要精神,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托县古城镇第一小学少年宫墙绘工程。

工程地点:托县古城镇小学教学楼内

墙绘面积:380m2

工程内容:教学楼三楼走廊的墙壁、各个功能室的墙壁。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月26日

竣工日期:20xx年2月30日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由乙方总承包的方式;

2、合同中标价:墙绘工程中标价70000元;

3、工程竣工后,增减变更项目具实结算。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五、 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工程,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物品的损坏。

3、保护好室内的家具陈设

4、乙方负责组织绘制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手绘工程,全面负责绘制人员的人身安全。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成品的保护。

6、施工中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按照双方签订的认可的样图、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签订的样图、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施工;

3、工程结束后,乙方要通知甲方验收;

4、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保质期三年;

5、由于颜料出现自然脱落或自然起裂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修补绘制;

6、由于墙体自身质量、环境问题或人为损坏等引起的变色、脱

七、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应承担所拖欠工程款同期贷款利息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甲方:定货人: 签订地点: 乙方: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12955—20xx《防火门》执行。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满足设计规范和现行消防验收要求。

第四条 甲方人提拱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甲方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由承揽人质检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验收报告。

第六条 定货人是(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承揽人直接完成。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承揽人负责工程验收合格)。不负责防火门门框周围水泥粉刷验收。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定货人签合同时预付总货款98%,余款2%等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交货工期为2个月(制作和安装)。

第九条 甲方订货人:签合同时前交98%定金。 第十条 甲方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甲方定货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此合同价格包含五金配料、包运输费用,包含防火门漆,但不包含(增值税发票)。

第十五条本承揽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兴隆大街50号临街三间平房改建工程包工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两层为砖混结构,一层向前补建及地基处理,二层新建,屋顶为钢筋混凝土现浇面。

2、建筑面积约为140多平方米。

3、一层补建混凝土地座和混凝土地面及内外墙体粉刷水光。

4、室内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梯一座。

5、临街墙面全部贴瓷,原一层前窗门及有关墙体需拆除活路。

6、格式及地平界限和南邻家相同。

7、一层所有地面及院内地面全部升高压光处理。

8、一、二层卫生间内贴磁处理,并配合上下水路安装施工活路。

9、其它活路以简图说明为准。

二、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

2、一切施工设备、机具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形式

1、全部工程总包价为35000.00元(叁万伍仟元整),室内现浇楼梯另计。

2、合同签订后,施工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开始施工,甲方付给乙方3000元工程预付款,主体完工付给乙方10000元工程款,剩余部分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

3、室内楼梯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时结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草图;

2、提供水电到现场,确保顺利施工;

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到场;

4、确保乙方施工人员、材料、机械顺利出入;

5、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整改。

乙方责任:

1、严格施工进度,杜绝材料浪费,确保施工用料。

2、严格按建筑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一旦发生任何机械、人身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置。

4、施工人员施工时,随时清理各处落地沙灰及物品材料堆放。

5、严格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否则后果自负。

6、竣工后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一切后果,损失自行承担处理。

五、工期

1、开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1个月,共计30日历天。(特殊情况除外)

六、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施工期间,如需补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甲方人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 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人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1.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8.4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 ____份,甲方___ ___份,乙方___ _ 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 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项目经理: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 工程质量检验 :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 费用.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

工程取费按丙类计算,执行现行内蒙地区定额标准结合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文件.现行材差和人工费调差.主体两层封顶后发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体全部封顶后发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装修工程中期发包方支付装修工程的造价6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工程款额度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5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 :

由发包人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并且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地区定额材差指导价格.

十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二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1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

争议发生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并承担工程总造价 5%违约罚金,并承担给对方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二.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三.保险 :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围和时间:

保修范围有防水项目保修期限2年. 给排水项目保修期限1年.供热项目保修期限2年.维修经费使用预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情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完全了解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说明及要求:

1、工程名称:地下车库标识/环氧地坪工程

2、工程内容: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环氧地坪安装工程

3、工程地点:

4、工期要求:自进场之日起天内完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如:施工现场地,照明,水源/电源接口

2、在施工完毕后,7日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2、乙方接受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四、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价为,包括图纸中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如实际安装内容超过清单数量则按照清单单价据实结算.

2、报价清单附后,设计图纸附后.

3、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后支付总合同款的30%。

2)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8%。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壹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书面文字为准)。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

3、乙方所安装产品必须与之前约定的样品相一致。

六、保修:

1、本合同质保期为壹年(自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维修更换。

地坪部分:壹年质保期.

划线部分:壹年质保期.

标牌部分:壹年质保期.

橡胶件部分:壹年质保期.

车位锁部分:、壹年质保期.

2、质保期外乙方将以产品的成本价格为其维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以上条款,一经签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施工通用合同 篇16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定此合同。

第一条:工作范围及内容

1、 两台315KVA台式变压器的安装,供电部门指定高压拨接点至台变的线路铺设及相关工作,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正式供电。

2、 按甲方要求,一期为一台315KVA台变的安装并投入使用。二期安装视甲方需求,按甲方要求进行第二台315KVA台变的安装并投入使用(如甲方不再需求使用,不视为违约)。

工程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第二条: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造价:人民币**万元整(¥.00元)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乙方在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人工、材料、安装调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风险、责任及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材料市场的变化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以及供电部门的相关手续。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手续完备并移交给供电局维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期工程总造价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二期安装工程竣工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手续完备并移交给供电局维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总造价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台变的位置,并配合乙方施工。

2、本着为甲方负责的原则,一切与电业部门有关事宜,甲方应首先通知乙方再做决定。

3、甲方应划定乙方工作范围及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防设备的损坏及施工工具的丢失。

乙方责任:

负责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负责办理临时施工用电许可证执照。 负责协调供电局按期送电,并手续完备。 负责向供电局办理工程验收、挂表、送电等一切手续。 负责工程竣工后,将表前的工程移交供电局维护。 负责由本工程引起的竣工后与供电局协调工作。

注: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时,涉及到正式用电规划,甲方理解为只方便临时用电手续办理的需要,与正式用电无关,以将来正式用电申报为准。

第五条:施工质量及设备质量

1、按图纸设计要求及行业标准结合地方电业部门的规定,施工质量要一次达到能够验收的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整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

2、乙方保证按合同的规定提供优质的、全新的、全套设备齐全的、无损的产品,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还应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和行业标准。

3、交货时,乙方须同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技术指标等产品出厂附带资料。设备到场必须经甲方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规格、型号有问题,应按甲方要求退换,由此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赔偿,赔偿的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0.5%。

4、设备安装调试标准必须按国家相应规范执行,并能通过电业部门的验收。

5、台式变电站的系统要求:两台315KVA台变及相关配件、计量器具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送电,从而延误甲方施工进度,甲方可以提出相应赔偿,并设定最后期限,如不能完成,乙方按甲方要求赔偿,并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柒日内撤出工地,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飓风等方面的自然灾害。

第八条:其它

1、乙方应负有向甲方提供产品行业技术及服务支持的责任,如甲方需要,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指派有专业资质证明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无偿培训甲方指定的安装操作人员;

2、与本合同签订有关的产品方案、产品样本、产品技术性能参数和技术规范、有关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出厂附带材料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甲方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陆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三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