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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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

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通用20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第二条利率、费用

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2、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款;

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

2、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

2、分次还款。

第六条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

1、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5、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7、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条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

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

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2、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上述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2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理,实际使用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  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_._%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三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__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卡号:_________银行及卡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5

抵押人:====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条 抵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6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即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7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 年 月 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共有人 ),地址 ,建筑面积 。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 (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 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8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 镇(乡) 村(集镇、社区)  街 号,甲方于________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 用( )字第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2,建筑面积为 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 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民法典》处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0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____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

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小写:¥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借出时间的出具的借条为准)。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个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小写:¥ 240000.00元)。利息每 1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乙方借款天数计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处办理强制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借款金额汇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户名: 开户行: 工行达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账号: 。

四、 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甲方有催讨、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与此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丙方的义务

1. 该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2. 丙方方必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丙方方应对该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5.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8. 该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 受偿。

10. 自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 丙方作为抵押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贰年内。

五、抵押担保物情况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万元, 的在建工程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确认权利价值为1000万元,双方到达州市公证处办理后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

五、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未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 50 ﹪计算。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纠正,或者乙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乙方丧失偿债能力的,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约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丙方全体股东自愿将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偿借款本息,不结算差价。

八、争议事项处理

(一)本合同如经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执行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附则: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签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2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3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4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 ,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5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6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放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其所拥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订立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甲方。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甲方将本息还清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甲方提前还款:不到还款期限还款的应提前20天书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弥补乙方损失。

3、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

甲方自愿将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特立字据,绝不反悔。

第五条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5、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乙方无法行使抵押权,应负赔偿责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8、第六条第(一)款5、6、7项中所列的抵押物发生损失、损毁、征用等情况,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期间,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赔偿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应如实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额,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须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二)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3、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同时按每日本金的2‰作为利息。

4、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迅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保全费、抵押物处置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6、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划款(48小时内),按应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额的双倍利息支付甲方滞纳金。超过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约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拾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财产保全手续。在甲方偿清债务后,乙方不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由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签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条款意义确认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双方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特立字据,绝不反悔。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为甲方担保,甲方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介时甲方无法还款,愿用自己名下财产代为偿还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和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签章: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7

借款人(债务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个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到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借款期限内的 (______年/______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_____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_____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______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______月/季)末______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_____ 。

第六条 提前还款:_____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_____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_____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_____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______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_____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______号楼 单______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东房权证 字第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_____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估价报告编号:_____ 字第______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_____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_____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_____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_____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_____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_____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8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_________%;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_________%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_________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_________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19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丙方:(公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担保合同书 篇20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 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 %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